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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高效,便民为民

发布时间:2024-03-11 16:57     来源:唐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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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北区率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2024年3月11日,路北区人民政府收到赵某当面提交的复议路北区某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一案申请材料经立案审查,路北区行政复议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综合案件性质以及申请人迫切要求尽快作出复议决定的诉求,于当日立案并作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决定。

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一大亮点,集中体现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高效便民的特点。2024年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的第一年,本案是路北区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全面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路北区行政复议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向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被申请人于五日内(普通程序为十日内)提交书面答复材料并于文书送达现场再次向被申请人强调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在时限上的特殊性。收到被申请人答复材料以后,行政复议承办人员第一时间案件进行审查,最终在立案后第28天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相较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将审理时限减半,大大降低了申请人通过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时间成本,同时也是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考验。本案审结之后,路北区组织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对本案进行复盘,积极总结在审理时限更为紧迫的前提下,如何保持在案件审理中对于案件事实、争议焦点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精准把控的成功经验,努力将本案的成功经验应用到后续行政复议工作之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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