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30日,滦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来到滦州市第一中心敬老院,为80岁且腿脚不便、膝下无儿无女孤寡老人—裴某办理入矫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对裴某进行身份核对、信息采集、入矫谈话,对其思想、家庭情况及目前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了解。随后工作人员对裴某进行入矫宣告,签订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等相关文书,明确告知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遵守的规章制度等。
法律无情人有情,通过上门办理入矫手续,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司法执法的人文关怀,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服从司法日常监管的自觉性,为开展后续的监管和教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