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
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市司法局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2025年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及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管理,全面优化司法行政系统营商环境,推进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执行我局有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适应司法行政领域发展新形势,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流程、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率和执行力,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司法行政监管领域的全覆盖,确保对相关监管、检查对象的年度抽查比例达到3%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科室要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出台2025年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动态调整我局现有“两库一单”,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本科室监管对象应纳尽纳;将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形成科室抽查事项清单,各科室2025年工作方案“两库一单”建立后于3月底前报执法协调监督二科汇总备案。
(二)落实工作计划。各科室要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突出重点的原则,严格落实《唐山市司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1)。对未列入年度抽查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开展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及时调整并公示后方可开展。严格工作流程。要认真落实《河北省双随机工作规范》《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办法》要求,防止在任务制定、开展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公示等工作环节出现超时违规问题。
(三)严格抽查检查。各科室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对于计划中的每次抽查要有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抽查有序开展。严格执行“扫码入企”。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入企检查行为。
(四)重视平台使用。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随机抽查的流程。确保该依托平台的必须依托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时及时录入公示相关信息,避免出现漏项导致工作未完成的现象发生。
(五)强化结果公示。各科室要依照抽查计划安排,每月向局执法监督一科报送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加强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六)强化服务意识。各科室牢固树立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的理念,大力推行服务型执法,在抽查检查过程中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教、合规经营指导,并及时回应经营主体有关问题及诉求。要大力推广非现场检查,能通过书面核查、信息共享、网络监测、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管的,不得入企实施现场检查,压缩现场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科室设立信息联络员,每月15日前汇总当月检查结果报监督二科汇总,每月15日以后开展的抽查检查结果数据在下一月报送中一并报送。各科室务必同步保留详细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档案材料,以备市里检查。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
(四)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行随机抽查回访机制,在着力提升随机抽查工作效能上做文章。同时,各部门要切实压实规范管理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 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发生。
附件:《唐山市司法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