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规章制定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唐山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唐山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5号楼唐山市司法局立法处,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ssfzb@ 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
唐山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