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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司法局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446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18 10:18     来源:唐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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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46

 

唐山市司法局

对政协唐山市第十届委员会

次会议第134463号提案的答复

 

胡世宁主席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确保裁量边界清晰透明,预防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现象发生,我市印发《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全市35个行政执法部门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7类执法事项裁量权基准制度,共量化行政执法事项条款4725项、细化具体行为6615项、建立行政裁量基准16537项并公开公布。

打造包容审慎的执法监管环境。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的通知》、《关于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推行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代替行政处罚,凸显执法人性化、柔性化,提高社会满意度。充分运用在线监控、无人机执法等“非现场”执法方式代替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组织2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法定的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情形,制定并公开公布375项“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事项清单,杜绝“一刀切”处罚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及执法监督证件清理工作,对执法证件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调离执法岗位、退休、违法违纪等执法人员的证件,共审核注销执法证件1227个。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培训考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对全市市直2730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唐山市司法局

202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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