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提案字〔2024〕4号
唐山市司法局
对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第134261号提案的答复
李学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联动诉源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调解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调解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进诉源治理
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河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在市委政法委领导下,我局积极推进各县(市区)司法局与法院的对接联动,全部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迁安、滦南、开平等10个县(市区)在法院设立了调解室。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立案前或诉中委托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终结后及时将调解结果反馈法院。
二、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
(一)织密人民调解网络。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实施“网格+人民调解”,充分发挥“五老”人员、楼栋长、法律明白人、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在全市形成了以司法所为枢纽,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网络。
(二)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 在全市范围内着力推进交通、医疗纠纷、物业、保险、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婚姻家庭等10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
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作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帮助。以现有的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按照“一员多用”的思路,打造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三位一体网格体系,推进司法“三员”(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法律援助员)深入网格。人民调解工作入驻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社会综治中心,一体化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多元化解质效。
三、积极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业优势,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我市积极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努力实现调解室“应建尽建”。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唐山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已经全覆盖。
唐山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315-28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