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发布时间: 2024-02-18 14:46:59

唐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事项类别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备注

市统计局

001

对统计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六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农村、工业、能源、投资与建筑业、贸易外经、人口和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对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等。


002

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对涉外调查机构从事涉外调查活动情况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涉外调查机构是否具备涉外调查资格和依法开展涉外调查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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