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根据唐山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2022〕31号)部署,市统计局将于9月16日至9月23日,抽选部分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2年9月16日至9月23日。
二、检查对象及数量
在全市范围内抽选3个县(市、区),对其辖区内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统计专业开展执法检查,每个专业检查3个统计调查对象。
三、检查内容
(一)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计规则、政令,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标准完成统计调查任务情况;
(二)是否存在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四)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检查实施部门
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牵头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进入相关企业、单位实地查阅2022年1-8月份统计报表、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与相关部门及统计调查对象等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六、检查组人员
组 长:张 巍
副组长:苏金辉
成 员:和 英、李 丹、吴欣宇、杨 建、许丽丽
张行言、李 昭、高 密、田少军、李爱媛
徐恩伯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要按照《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要求,严格遵照执法工作程序进行抽查检查。统计调查对象要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包庇和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二)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要始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对照专项纠治“四个必查”、“三个一批”任务要求,奔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去,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严禁执法检查“走过场”,避免在重点抽查检查工作上做“无用功”。
(三)严守纪律和疫情防控规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政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接待工作纪律;密切关注本地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规定,协助检查人员做好疫情防护,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八、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
举报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3号3号楼310室
举报电话:0315-2802246 ;0315-2815940
举报邮箱:TSTJZFJ@163.com
唐山市统计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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