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市公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唐山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抽查对象的确定:
2024年申请执业的本辖区内所有公证机构。
执法检查人员的确定:
实施随机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从唐山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确定行政检查人员。
二、抽查内容
1、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
2、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
3、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
4、公证质量的监督情况;
5、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它检查事项。
三、抽查方式。
定向抽查。
四、抽查比例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要实现“三个100%,一个5%”即:抽查计划落实率为100%,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为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比例不低于5%。
五、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30日。
六、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执法人员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唐山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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