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律援助“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唐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法律援助“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秩序,强化对市直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接受案件指派的市直律师事务所。
(二)抽查内容:2025年8月—2026年1月承办并结案的法律援助案卷。
二、执法检查人员
实施随机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从唐山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确定行政检查人员。
三、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
四、抽查比例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要实现“三个100%,一个3%”即:抽查计划落实率为100%,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为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比例不低于3%。
五、案卷评查标准
依据《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SF/T 0058—2023)、《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 0085—2020)、《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SF/T 0032—2023)、《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SF/T 0086—2020)标准进行案卷评查。
六、抽查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7日。
七、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工作结束后,履行审批程序,将抽查检查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