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我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频次、比例要求,市局决定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随机抽查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定向抽查对象及比例
此次定向抽查对象:唐山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
抽查比例:按照100%的比例定向抽取抽查对象名单。
二、案卷呈报要求
此次评估,每个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从2023年7月至今已结案卷中抽取10本(民事、刑事各5本),并填写《2024年县、市(区)法律援助案件(民事、刑事)汇总表》(附件1),于10月31日前上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三、评估时间
由市中心安排一定数量的同行评估律师自11月4日至11月6日逐县区进行案卷评估。
四、对照整改
评估律师也将主动对接各县区,对各县区案卷质量进行“一对一”讲评。各县区要根据评估意见对案卷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评案卷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整改结果于11月8日前报市法律援助中心。
四、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鉴于往年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过程中,我市案卷质量在地市级层面位居全国第二位,我们要继续保持领先地位,绝不能出现不合格卷。因此,我们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此次案件评估活动。请各单位克服通常观念,切实做好案卷归档、管理工作,确保我市案卷质量全部达标。
2、严格要求。此次案件评估将采取更加严格的检查标准来进行。对存在审批手续不齐,案件材料不全、委托材料不齐全、缺少谈话笔录等问题的一律按不合格处理。评估结果将在全市通报。对案件质量问题严重的县区,市局将约谈相关县区的有关领导。
联系人: 果月椿
联系电话:0315-2256348
邮箱:fy2801398@126.com
唐山市司法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