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按照唐山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
抽查对象的确定:
2024年执业的本辖区内所有司法鉴定机构。
执法检查人员的确定:
实施随机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从唐山市司法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抽取。在一定周期内对同一抽查对象不得由同一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对同一抽查对象实施检查,选派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被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抽取的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并重新确定行政检查人员。
二、抽查内容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司法鉴定机构是否存在“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情况;司法鉴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仪器配置情况; 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情况;司法鉴定机构投诉处理情况。
三、抽查方式
定向抽查。
四、抽查比例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要实现“三个100%,一个5%”,即:抽查计划落实率为100%,抽查事项清单覆盖率为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抽查比例不低于5%。
五、抽查时间
2024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六、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抽查工作结束后,各执法人员应按照“谁抽查、谁录入”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唐山市司法局司法鉴定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
202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