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公示
根据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冀人社函 〔2022〕126号)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我市拟正式推荐迁安司法局等5个单位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杨国清等6名同志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贺全民等2名同志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市司法局政治部
联系电话:0315-2801238
附件: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docx
唐山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