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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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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司法部公告(2022年第2号)和河北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就唐山市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2022年1月12日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

应试人员可自1月12日上午8时,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主观题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1月26日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分数核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按规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一)申请时间、方式

1.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申请受理地,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注意区分毕业证号码和学位证号码),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申请人应当按网上预约日期(2022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需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对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应根据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另行通告。

(二)现场提交的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凡身份证在2022年2月25日前将到期的,请尽快换领新身份证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持军队院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和2002年以前普通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须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在规定时间内补正提交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个人放弃申请。

(三)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月16日至2月22日,上午8:30—11:1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办公。申请人应严格按网上预约时间到场办理

地点:唐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唐山市路南区世博南路105栋55号)(高德地图导航“唐山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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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15)2826584。

(四)其他事宜

1.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绿码及体温在37.3℃以下登记个人信息后才可进入现场申请,等候时应当保持人员1米以上间隔。如果疫情发展变化,司法行政机关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2.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交回C类证书。

3.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另行公告,请关注唐山市司法局官网和“唐山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

4.为方便解答考生咨询,建立“唐山市2021法律职业资格申请①.②群”共两个微信群,在唐山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可自愿加入,申请人只需任选一个群加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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