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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山市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 08: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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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接河北省司法厅通知,唐山市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唐山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或唐山市司法局官网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