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推荐工作。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拟推荐4个集体和4名个人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
全国模范司法所
滦南县司法局街道办司法所
丰南区司法局黄各庄司法所
遵化市司法局建明司法所
曹妃甸区司法局滨海镇司法所
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檀 伟 乐亭县司法局乐安街道司法所所长
李晓明 路南区司法局稻地司法所所长
董大永 迁安市司法局杨店子司法所所长
张晓娜 开平区司法局双桥司法所所长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唐山市司法局反馈。电话:2801231
唐山市司法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