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
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唐山市司法局
2020年6月20日
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
品牌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提供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司办通〔2020〕4号)精神,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决战脱贫攻坚工作中,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开展品牌活动,做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深化便民服务措施,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法律援助首选率;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提高法律援助满意率。
二、活动时间
2020年5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助力复工复产
1、扩充法律援助事项。对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等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通绿色通道,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和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房屋租赁事项的,可通过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直接确认申请人经济状况的,可免予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2、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大力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线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河北法律服务网等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服务。探索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等紧急情况或特殊案件,可以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及严重疾病患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二)助推脱贫攻坚
3、加大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力度。运用诉讼或非诉讼等手段,及时组织办理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劳动报酬等方面案件,重点做好对农民工、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促进解决涉及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
4、积极参与帮贫扶困。深入摸排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等基本信息和法律援助诉求,提供务实管用的法律援助服务。依靠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主动为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等帮扶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5、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开展维权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活动,积极办理农民工劳动争议和欠薪维权案件。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联合人社部门,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法律援助申请渠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三)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
6、简化优化法律援助流程。推行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趟”、简化法律援助手续,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即时审查,主要申请材料齐全的,当日内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案件。确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或受客观条件所限而未能当场审批和指派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根据受援群众意愿,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顾问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负责接收、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7、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落实《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援助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完善案件质量评估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健全办案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的差别补贴机制。
8、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依托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网)、APP、微信小程序等,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律师办案、结案及数据统计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要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按照《方案》要求做好规划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活动信息报送和工作督导制度,层层开展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区)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将对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二)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民政、工会等部门沟通联系,坚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促进援诉对接、援调对接,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配合,努力实现活动社会效益最大化。
(三)及时总结,大力宣传。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活动中的亮点工作、典型作法、优秀案例及时进行汇总,通过多种载体和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品牌活动影响力。市局将积极向社会媒体进行推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