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巩固唐山市营商环境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唐山市自主谋划“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唐山市司法局“公证+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在公证机构设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或“公证+不动产转移登记”服务窗口,当事人可以在申请公证的同时同步提交税务核税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实现“一窗进、一窗出、一站办”跨界服务,市民只需到公证处即可办理“公证+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
推行“公证+不动产转移登记”一站办,免去了群众在公证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之间的来回奔波,简化了部门之间的流转环节,实现了“高效办成一件事”。该项举措能够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降低群众办事成本,保障登记安全准确,有效提高公信力。
我局将指导公证机构进一步加强与不动产、税务以及交易等部门的磋商协作,持续深化便民服务举措,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更加畅通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